顶死贪污犯:都是2.0的癖
晚上在单位总值班,看见公告板上一张打印的毕业通知。
通知内容为毕业生研究厢结束使用的注意事项。
有第一读者在通知下面以回贴方式写道:
温馨提示:毕业时请别忘记带走自己的锁头。
第二读者在此语下再回帖写道:
沙发,顶!
第三个读者续写:
顶楼主。
我看大家都是BBS/Blog/SNS用多了、看多了,习惯了网络语言。
幸好现在不象过去几十年里那样总在大街上某个地方张贴枪毙强奸犯、枪毙贪污犯什么的布告,要不贪污犯们还没被枪毙之前就已经给老百姓用回贴的方式顶死了。。。
这种回帖的方式使我想起了一则小笑话,大意如下:
一小区里某人有高档轿车一部,但小区总有小孩在他的车上用粉笔写字,可能此小孩是刚上小学一年级,因为每次都写的是1+7=8。
日子久了,有一天车主实在忍受不了,便自己在车身上先写上了1+7=8。没想到第二天车主再去开车时,晕倒。
原来,车身1+7=8后面有小孩用粉笔打了一个“对号”!

一子:
哈哈~~~
6 07月 2008, 8:37 am过路之人:
这个笑话很有意思,笑中有话,话中有笑.相互转化的道理在这里体现得很充分:成熟的变得天真了,天真的变得成熟了.特别聪明的人,有时糊涂一点好.晕倒就是强迫过分聪明者暂时糊涂一会儿!
6 07月 2008, 8:56 am高山流水:
车主是丫枝。
7 07月 2008, 12:12 pm